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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实录
问:去年供热的时候,家里感觉很冷,请来了供热站的工作人员入户测温,温度正好到16℃,他们就说是合格了,可是我们在家里还是要穿着厚衣服。
答:这样的温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算是达标了。但是供热管理部门对各供热站提出要求,供暖期内不允许暖气设备长期低温运行,如果入户测温,连续几次都在16℃,那么供热站应该想办法解决。同样的,如果室内温度过高,人体感觉不舒适,也不节能,供热站也要想办法降温。
问:现在供热尚未开始,为何不能办理停止供热手续?
答: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办理停止或恢复供热,必须在当年9月30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原因是现在供热部门已着手打压试水,不能再进行停止或恢复供热的施工。
问:房屋目前已办理了停热,可现在想恢复供热,该怎么办理?
答:按照规定,停止和恢复供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期,而且,都必须在当年9月30日前办理,逾期供热单位不再受理停热或恢复供热。
问: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供热不达标?温度不达标居民是否可拒交相应采暖费?
答:在供热期内,未与阳台打通的居室温度标准应达到18℃(±2℃),安装采暖设施且未与阳台打通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温度标准为16℃(±2℃)。居室、厅、厨房、卫生间与未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打通的不保温度达标。享受集中供热的用户,发现室温不达标时,可直接与供热单位联系要求测温或维修,或拨打供热合同中写明的电话报修。如果经过测量,室内温度确实不达标,将按照温度低于标准的天数,将相应热费退还用户。
问:居室的供热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答:供热建筑面积是指单元内的建筑面积。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公用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面积。供热建筑面积以住宅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计算,没有设计图纸的按住宅使用面积乘以1.3系数,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
问:居室内应该安装几片暖气,温度才能达到标准?
答:一个房间中究竟安装多少片暖气片才算是够,要依据房间的大小、楼层、朝向等来设计。对于用户来说,关心的不应该是房间里究竟安装几片暖气,而是房间里的温度是否达到了标准。
问: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在收取采暖费时有何政策?
答:凡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伤残抚恤金的城镇无工作二、三等伤残人员,凭市民政局统一印发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革命伤残人员证》,到当地供热收费单位一次性交清供热费用,然后持供热单位开具的收据到街道办事处办理领取供暖补贴手续。补贴标准: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000元以下的,按采暖费50%发放;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出1000元的,超出部分由用户个人承担。
限时督办
南开区三潭路的周女士打来电话说,夏天的时候家里的供热管道因楼道里发生火灾被烧坏了。供热站说烧坏的这段管道应是市民自行维护的,所以现在烧坏了不能使用,只能是居民付费买材料,供热站可以维修,若不付费今年就不能供热了。
听到周女士的情况,市供热办的领导立刻和周女士家所属的玻纤总厂供热站取得了联系,经过协调,供热站承诺,今天就为周女士家中的供热管道进行维修,解决供热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