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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还查健康证吗?
卫生部门规定,严禁酗酒者,精神病、心脏病以及传染病患者进入公共游泳池。然而,这一明文规定在很多游泳馆并不奏效,公共场合人们健康的保障全凭游泳者自觉。前几天,小丽到河东区一家游泳馆游泳。在游泳池内,她发现一名男子浑身长有一块儿一块儿的皮癣,看起来十分恶心,而且,有一名游泳的男子眼睛红红的,很像是红眼病患者。看到这种情形,已经游了1个多小时的小丽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她马上拉着同伴一起离开了。没过几天,小丽发现自己的眼睛出现了不适感,而且,眼白也充满了通红的血丝,经医生检查,小丽的眼睛感染上了传染性结膜炎。
得知小丽有游泳的习惯,医生便嘱咐说,很多疾病在水中都具有传播性,结膜炎就是在水中感染较为多发的疾患,让她小心做好防护。小丽听后十分担忧,她说,目前,很多游泳馆基本上都不给游泳者查体,这样做对众多游泳者的健康很不负责。
记者调查游泳馆揽生意交了费随便玩
在水上公园附近的一家游泳馆,门口的牌子上标明了游泳馆的开放时间和门票的价格。记者询问收费员,游泳需要什么手续,需不需要体检、办理健康证,收费员则显得有些莫明其妙,她告诉记者,自己从来不知道什么健康证。对于水中可以传染疾病的说法,售票人员则表示,如果发现传染病患者,他们会尽力劝阻。紧接着,收费员似乎希望尽快让顾客买票,她说:“30元可以游一个半小时,不要什么健康证,你就放心游去吧。”
在河西区尖山路附近,一家温泉游泳馆的大门口立了一块大牌子,牌子上写着游泳须知。其中,“饮酒后,患有心脏疾病、精神病、皮肤病等疾病患者不能进入游泳池。”比较显眼。进入游泳馆大门,游泳池的入口处有人收费,记者表示要游泳,收费的一名女士让记者看收费表,并表示交了门票钱就可以进入了。至于健康体检,这名女士则说:“我们这里不用体检。”
在天津游泳运动中心复康路游泳馆,对于游泳者不仅不要健康证明,时间上也很实惠,从早6:00到晚9:00,只要15元就可以随便玩。
据一位游泳场所的从业人员介绍,游泳馆都是定时消毒、换水,卫生上应该没问题。过去,进入公共游泳池都要持有健康证明,但是,这样会让游泳者觉得麻烦,很多人都不愿意走这个程序。游泳馆也是经营单位,揽住客人自然非常重要。
卫生监督部门:对游泳者没有强制性规定
卫生部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游泳者应遵守下列规定:饮酒后不得进行游泳活动;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癫痫病和各类传染病等疾病不得进行游泳活动。
目前为止,防疫部门只对游泳馆从业人员有健康体检的规定,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但是,对游泳者则没有强制体检的规定,如何防范传染病传播,这就需要各家游泳馆自行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