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的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已于近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自今年10月起,天津市二手机动车交易取消“号牌随车走”方式。在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中,新车辆所有人将根据相关规定选取新号牌,原车辆所有人对原号牌拥有6个月的留用权,在此期间,原车辆所有人可在购买新车时要求使用该号牌。该期限过后,原号牌将被重新投入“选号池”,公开接受选取。车管部门为原车辆所有人保留号牌有两个必备条件:一是相关所有人此前须对该号牌号码持有3年以上,二是交易前必须将车辆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为减少群众往返次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无需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对此,车管所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该规定中的“车辆变更”与车辆改装是两个概念,请市民不要混淆。此外,新规定将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者自编自选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取消了停、复驶业务;简化异地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