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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运价政策: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新开行的时速300—350公里动车组列车实行试行运价,试行运价水平,由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试行满一年后,将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运价。为给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通知同时要求,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执行试行运价期间,现行在京津间运行的各档次旅客列车不减少,并维持原有票价水平不变。
据介绍,这次没有制定正式运价,主要是考虑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是我国第一条高速客运专线、尚未正式运营,暂不能提供比较完整的成本资料和市场预期参数,核定正式运价的条件尚不成熟。有关部门将在试行运价执行期间,收集整理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市场供求、运营成本等基础资料,履行法定程序制定正式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