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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物价局获悉,本市电子认证服务(也就是网上电子身份证服务)有了收费标准。该服务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设立电子认证证书签发、维护服务和增项应用服务三个收费项目。其中,个人证书每张80元。收费标准自2008年5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据介绍,电子认证服务收费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所收取的服务费用,电子签名就相当于网上的身份证,个人证书可以在在网络通讯中标识证书持有者的个人身份,可用于网上购物、网上证券、网上金融、网上拍卖、网上保险等多种应用系统。而单位证书则可以在网络通讯中标识证书持有单位的法人身份,用于网上税务申报、网上工商年检、网上招标投标、拍买拍卖、网上签约等多种应用系统。
电子认证证书签发费包括组织机构证书、个人证书和设备证书三种,收费标准为:组织机构证书每张100元;个人证书每张80元;设备证书每张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