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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网讯:在天津站等活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因违规运营,并多收乘客0.1元车费,被市客管部门给予罚款4000元、封车停运20天的处罚,并于昨天执行完毕。这也是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今年初统一更换新型计价器以来,出租司机因在计价器上做手脚,影响计价器正常使用受到严厉处罚的第一人。据悉,天津站区管委会已将该车清除出站区运营。
这名司机姓赵,是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驾驶员。赵某今年9月11日下午3点30分左右从天津火车站临时客站应租一名女乘客到河西区绍兴道亚中花园下车,计价器显示8公里,等候10分46秒,计费21.6元。乘客于某对该车计价器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执后,赵某最终收取乘客20元车费,并给了乘客一张没有票号和车牌照号的车票。事后,乘客于某越想越别扭,越看那张做了手脚的车票越有气,于是悄悄记下了这辆车的牌照号津E014**,写了一封投诉信,寄给了市客管部门。客管部门接到投诉信后马上立案,稽查执法大队信访科工作人员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验道,此趟业务应为7.1公里,收费19.9元。驾驶员赵某对多收乘客0.1元车费和故意使用砂纸涂掉票据号码及在计价器上做手脚使打印出的车票不显示本车牌照号以逃避投诉的事实均供认不讳,并写出了书面检查。
赵某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客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4000元、暂扣车辆停运20天的决定,并于昨天执行完毕。乘客于某对客运稽查执法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连声称赞。 (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