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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网讯:(通讯员杨建国)从市客管办获悉,为给广大市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乘车出行环境,市客管部门今年以来加大了对客运出租车市场的管理稽查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出租车驾驶员中的各类违规行为。一月下旬,对4名违规运营多收乘客车费的司机除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乘客多收的车费外,均作出每人罚款1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二月份全部执行完毕。
假的哥不会用新型计价器造成多收费被投诉
1月29日上午8点,和平区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津E205**夏利出租车司机谢某将出租车交给没有客运资格证的儿子运营,从锦州道应租一名乘客到营口道与解放路交口的银行办事,此趟业务应收8元,但因其是假的哥不会使用新计价器,多收5元,实收乘客13元,被乘客投诉到客管部门。
假的哥不熟悉道路造成多收费被投诉
1月25日晚8点,河北区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津E079**夏利出租车司机杨某将出租车交给没有客运资格证的丈夫运营,从金纬路应租一名乘客到小海地学苑路下车,此趟业务应收38.3元,但因其是假的哥不熟悉道路,实收乘客48元,多收9.7元,被乘客投诉到客管部门。
未按乘客要求路线行驶被投诉
1月24日下午2点,河东区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津E319**夏利出租车司机刘某从唐家口附近应租几名乘客到京津塘高速口,刘某未按乘客要求路线行驶,擅自将乘客运载到津滨高速口,收费22.5元,耽误了乘客的重要会议,被乘客投诉到客管部门。
往返按单程多收费被投诉
1月20日,南开区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津E232**夏利出租车司机刘某从宜兴阜应租一名乘客到杨村往返,刘某按单程计费56.6公里,等候51分钟,计收乘客156.8元车费,如按往返应收乘客116.8元,多收40元,被乘客投诉到客管部门。上述案例这几名司机的行为均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扰乱了本市客运市场,引起乘客投诉更是严重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形象,为此均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都表示了深深的懊悔,甘愿接受客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均退回了多收的车费,表示今后绝不重犯。同时告诫广大出租车司机,运营中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因小失大,后悔莫及。乘客收到退回的车费后,对客运稽查执法人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连声称赞。
市客管办在此告诫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一定要守法运营,千万不要将自己的出租车交给没有客运资格证的人员运营,一旦被查处,将悔之晚矣。同时提醒广大乘客,要加强自身保护意识,如投诉出租车驾驶员违规经营行为,可按照规定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及乘坐本车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投寄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2号,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信访科收,邮编300074。投诉热线咨询电话:2354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