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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市物价局公布了头孢羟氨苄胶囊、氟罗沙星、曲马多等55种政府定价药品未列规格最高零售价格,新价格自8月26日起执行。据悉,此次公布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在15%左右。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价格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762号)公布以来,国家和本市陆续调整药品价格的文件中部分未列规格的价格。物价部门要求,新价格自执行之日起,本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购进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