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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赵先生问:我最近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想咨询登记上牌照的手续怎么办理?
市公安交管部门答复:今年6月1日前,尚未办理登记上牌照手续的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应凭《天津市公安局电动自行车牌照准办证》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未纳入上牌照管理目录车辆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不允许上路行驶;2006年底前购买,符合上牌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如《准办证》遗失,说明情况可办理登记;2007年后购买,符合上牌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办理登记手续:
1.凭购车发货票、身份证或户口簿,经核对票、证、车一致,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2.凡购买进口的电动自行车,可凭海关税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3.购车人发货票或海关税单遗失,需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或单位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并由街道居委会或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字。
4.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还需出具《天津市公安局电动自行车牌照准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