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因丈夫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河南许昌女教师王英诉至法院,要求在酒瓶上打上“饮酒有害健康”。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这要求很荒唐”。8年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警示语等内容,推荐在酒标签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劝说语。
现年52岁的王英,是许昌广播电视大学的一名普通教师。1997年,她丈夫因过量饮酒,引发急性胰腺炎死亡。王英开始起诉酒厂,要求酒厂赔偿丈夫死亡造成的经济、精神等损失共计60万元,并在生产的白酒标签上标示“饮酒有害健康”等内容……但是,由于王英所告酒厂的产品标签符合国家1989年颁布的《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要求,所以在两年多的审理过程中,王英的诉讼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均被法院驳回。尽管官司打输了,但对白酒标签的质疑,王英没有停止过。新规定出台后,王英觉得自己终于取得了一定胜利,她说“我认为我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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