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3日,王子英与客户在湘水之珠大酒楼就餐时,因自带酒水而被酒楼强行收取了100元的开瓶费,王子英认为酒店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强行收取服务费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自主选择权的正常行使,遂将酒楼告上法庭,这也是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2006年12月21日,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湘水之珠大酒楼的做法侵害了王子英的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此案引发了北京餐饮界乃至全国餐饮业的震动,在法庭之外,判决并没有使“开瓶费”止息纷争,而是激起更大范围的争执。王子英的行为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警示和威慑了那些以强制交易、制定格式条款来谋取暴利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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