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于2月26日8:00至3月4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报名。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招考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4.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允许再做修改(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报考职位不足1:3开考比例的除外)。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5.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随时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从网上获得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唯一的,供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务必牢记。报考人员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根据招考单位反馈的资格审查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名表,也可选择其他职位重新报考。此时不需另行注册,只需在原有报名表中添加、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次提交即可。
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内每日9:00—11:30,13:30—17:00,到考评中心报名大厅(和平区唐山道52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咨询电话:23134226、23192980、23326074
具备八项条件可以报考
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
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八项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考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