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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郭敬明的抄袭行为显然是恶劣的,可是法院判决媒体报道之后,社会各界不但没有对这个后生提出严正的批评和教导,反而很有些比以往更“捧”着他、“护”着他的意思——这现象我着实有点弄不明白。所以前些天,当老将王朔复出文坛以“骂”人造势,并对“80后”郭敬明的抄袭行为提出强烈批评的时候,我心里就不由感到了宽慰。
可惜没过几天,王朔又跳出来对郭敬明一连声地道了歉——这我就又有点糊涂了,王朔骂的是对的啊,甚至他用“妖里妖气”来形容郭敬明也很传神啊!怎么他竟退回去了呢?我再一看有关的报道,原来是郭敬明主编的《最小说》丛书的出版者金丽红女士出来跟王朔说情了,金女士希望王朔闭嘴以给郭敬明一个机会,云云。如此,这结局竟然演变成了一场交易。在我看来,王朔的道歉可谓是灭了正当谴责的志气,长了抄袭行为的威风!尽管如此,我以为在这场交易中,眼明手快捂将下来的商业利益的盖子也并不能遮蔽人们的正确判断。而我也不打算在这里苛求王朔不食人间烟火——金丽红毕竟是当年决定出版《王朔文集》的拍板者,又是批郭事件的利益相关者。
抄袭,这种最下三滥行为在他这却得到了极大的宽容,连一向无畏的王朔都出来给他道歉了但无论怎样,出版领域、文学领域的抄袭都应该是一种必须惩罚的偷盗行为,而且应该罚一个是一个:不但让偷盗者自己教训深刻,而且要让全社会都印象深刻,所谓惩一儆百吧,切不可让这些抄袭者若无其事,甚至因祸得福,由此过得更为风光。
但郭敬明的现实遭遇却表明,他的抄袭行为对他并没有造成伤害:他虽然赔了20万元版税,但他因抄袭而赚回来的钱远远多过了这个数字,他因抄袭得到的名与利远远多过劣迹败露后遭受的损失;他顽固地拒绝了道歉的判决,却因此赢得了他的粉丝们的喝彩,那些奇怪的粉丝竟然更喜欢买他的书了!郭敬明怎么可以这样“理直气壮”呢?基本属于同一代人的他的粉丝们,究竟为什么竟愿意自甘沉沦到丧失基本道德判断的地步呢?郭敬明在法院判决之后,不但没有遭遇文坛、媒体的压力,反而过得更滋润了,今天这个地方请他做嘉宾,明天那个网络文学奖请他做评委……忙得不亦乐乎!我因此更觉出成人社会的一种病态来。
因为新概念作文大赛铺垫的市场基础,因为出版商似有拔苗助长嫌疑的疯狂挖掘和媒体的大肆炒作,社会不但对郭敬明的不道歉持“宽容”态度,甚至认为他“身价”更高了,疯抢着帮他出书乃至帮他推出这所谓的“最小说”之类,这难道不是我们这社会的病态写照吗——岂止是不唯品德论人,简直是根本不在乎品德;看的不是扎实的沉淀与积累,而是看谁会惹事谁更能造噱头;不论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谁更吸引眼球谁就更具商业价值……这真是“礼崩乐坏”、人心不古在当今文化界的又一次再现。
尽管如此,我甚至还愿意相信:郭敬明的拒绝道歉也并不就意味着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也许已经决定从今往后再也不干这样为人不耻的事了。我还相信,社会对郭敬明的宽容也并不全是坏事。但我总觉得无底线的宽容是有后遗症的,那就是:投机取巧的意识和行为在“80后”乃至更年轻的人那里恐怕会更有市场(花儿乐队和安如意的行为大约也是这样的例子罢),与此同时,整个民族的原创精神和原创产品都可能会由此不断地遭受到嘲笑与伤害!但愿我这只是杞人忧天罢。